供應鏈管理

供應商管理

本公司對供應商訂有「供應商行為準則」,本公司之合格供應商均應遵守該行為準則之規定。

為加強供應鏈管理,中鋼與供應鏈之合約均訂有反貪腐條款如下:
「廠商擔保所投標之價格,絕不含賄賂、餽贈、佣金、報酬、答謝或其他不正利益,且廠商擔保不得就所投標案件對中鋼之委任經理⼈、員工、兼職⼈員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或顧問設計規劃廠商交付賄賂、餽贈、佣金、報酬、答謝或其他不正利益。」如有違反,廠商應負一切損害賠償責任,違規情節嚴重者,中鋼並得一併解除或終止與廠商簽訂之其他合約,對違反誠信原則之廠商施以暫時停止往來之處置,並促其改善後始恢復其交易資格,統計112年第1至4季,本公司依據「採購處對違反誠信原則廠商處理要點」總計共對1家違反誠信原則之廠商施以暫時停止往來之處置。

中鋼針對供應商管理除制定供應商行為準則之外,亦訂定其管理之短、中、長期目標,分別為:

短期

至112年接受「供應商行為準則」之供應商家數
≥ 2,550

中期

至114年接受「供應商行為準則」之供應商家數
≥ 3,700

長期

至119年接受「供應商行為準則」之供應商家數
≥ 4,500

供應商「報價須知」第14條並明列檢舉買方人員舞弊、索賄、欺詐情事。

中鋼為一貫化大煉鋼廠,原物料採購之「品質」、「交期」至為重要,因此對供應商執行合約結果,採購處訂有針對廠商退貨比率及逾期交貨案數之定期追踨檢核管理機制。對交貨品質不符合約規定或未依約準時交貨供應商,依情節輕重,分別施予書面警告、停止報價、停止交易之處分。

類別 設備物料 運輸 協力廠商
(中央機械維護)
合計
負責部門 採購處 運輸處 設備處
供應商總家數 109年度 32,256 99 669 33,025
110年度 32,829 109 702 33,641
111年度 33,234 160 735 34,130
112年度 40,854 128 732 41,714
供應商風險稽核家數 109年度 13 35 73 122
110年度 13 38 74 126
111年度 2 40 77 120
112年度 1 35 82 118
風險稽核之廠商採購金額占年度採購金額% 109年度 13.2% 85% 59.7% -
110年度 13.1% 87.6% 60.2% -
111年度 9.25% 85.15% 68.1% -
112年度 0.15% 77.01% 70.60% -
供應商現場稽核家數 109年度 13 90 62 166
110年度 13 124 74 212
111年度 2 102 97 202
112年度 1 92 211 304
供應商現場稽核次數 109年度 13 1,705 6,360 8,090
110年度 13 1,760 7,596 9,381
111年度 2 1,720 10,026 11,760
112年度 1 1,704 9,278 10,983

供應商現場稽核數量為稽查人員針對設備處所承辦之風險較高工程案進行現場巡查,因稽查人員由二級單位集中於一級管理,故有助於現場稽核效率提升。

供應商ESG計畫

中鋼供應商行為準則包含五部份:(A)道德規範、(B)勞工與人權、(C)健康與安全、(D)環境標準、及(E)管理制度,已含括ESG各面向之議題。該準則經由中鋼公司總經理簽署核定後,公開揭露於中鋼ESG專區,透過每個月定期會議,由直屬於董事會之公司治理暨永續委員會監督執行情況,以期供應商夥伴能與本公司一同關注永續議題。

2023年,更以該準則為基礎,針對主要供應商(即原料)要求其自我評核(Assessment),該公司之作為是否符合中鋼公司供應商行為準則(即是否符合本公司ESG政策),並提供明確回覆以對該公司進行風險評估,流程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