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信經營

公平交易

臺灣因上游鋼廠、中游單軋、單烤(鍍)廠及下游加工通路商林立,故每年進口的各類鋼鐵成品、半成品為數眾多。自93年起進口關稅普遍均降至零之後,市場競爭激烈,已無托拉斯與壟斷之環境。中鋼與關係企業所生產之同類鋼品,並無聯合訂價及其他反競爭之行為,完全符合公平交易法之規定,且依相關會計法規,對關係企業之企業移轉訂價皆與銷售其他公司一致,在服務費用與海外子公司之佣金上亦與其他非關係企業之貿易公司相當,且皆列入會計查核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