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新闻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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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届第二十次董事会新闻稿

05月06日

2022年

中钢公司于2022年5月6日上午召开第17届董事会第20次会议,通过投资新臺币32.44亿元,进行轧钢一厂「新增条钢二场直棒钢精整线(Phase-C)」计画。 本案目的为配合公司发展高值化精緻产品,并驱动数位转型,建构条钢工场智能化製造产线,完工后可提升直棒钢品质、生产作业效率,并预估可提升条钢工场整体产量约4,000公吨/月,以满足市场需求,提升公司获利。计画期间自2022年6月1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止,为期3年5个月。

第十七届第十九次董事会新闻稿

02月25日

2022年

中钢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上午召开第17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通过主要议案如下:

  • 一、2021年度盈馀分配案
    建议2021年度分配特别股股息每股现金1.4元及特别股红利每股现金1.7元,合计每股现金3.1元;普通股红利每股现金3.1元(2021年每股税后盈馀4.02元,股利配发率77%)(以2021年度每股平均收盘价33.25元估算,现金殖利率为9.32%),提送2022年股东常会承认。
  • 二、2022年股东常会日期、地点及受理股东提案时间及处所
    • (一)中钢公司2022年股东常会
      时间:2022年6月17日(星期五)上午9时。
      地点:高雄市小港区中钢路1号。
    • (二)受理股东提案时间及处所
      时间:2022年4月11日至2022年4月20日。
      处所:中钢集团总部大楼(高雄市前镇区成功二路88号)。
第十七届第十七次董事会新闻稿

11月05日

2021年

中钢公司于2021年11月5日上午召开第17届董事会第17次会议,通过投资新臺币32.77亿元进行「动力一场锅炉汽轮发电机汰旧换新计画第二期工程」案。

本案目的为稳定本公司汽/电供应、改善锅炉汽轮发电机发电效率并提升淨发电容量32.8MW,以及增设空汙防制设备,以符合节能减碳的环保要求改善环境。本汰旧换新计画工程完成后,本公司自发电比例将可由43.5%提升至54.9%,另可降低汙染排放量SOx 154公吨/年、NOx 56公吨/年,并预估可降低CO2外部排放量14万吨/年,约为360座大安森林公园每年之碳吸收量。本案计画期间自2021年12月1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止,共计4年4个月。

第十七届第十六次董事会新闻稿

09月24日

2021年

中钢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上午召开第17届董事会第16次会议,通过主要议案如下:

  • 一、迎接全球碳中和趋势,积极投入绿能产业,增资中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案
    依中能风场开发案进度及资金需求,于新臺币55.135亿元额度内,与丹麦哥本哈根基础建设基金(CIP)共同增资中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中能风场开发案通过经济部遴选,获配2024年併网容量300MW,本公司参与中能风场开发案,除争取多元钢材销售及离岸风电潜在商机,拓展离岸风电产业项目在地化外,并落实推动本公司绿能产业发展业务。
  • 二、捐助中钢集团教育基金会2021年业务经费案
    中钢集团教育基金会係由中钢公司捐助成立。每年之业务所需经费,由中钢集团公司共同捐助;其中,中钢公司捐助2021年经费新臺币1,254万2,000元。
  • 三、行政副总经理任命案
    本公司行政部门副总经理由行政部门助理副总经理黄一中升任,自2021年9月24日起生效。
第十七届第十五次董事会新闻稿

08月06日

2021年

中钢公司于2021年8月6日上午召开第17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通过主要议案如下:

  • 一、2020年度现金股利除息基准日订定
    2020年度现金股利除息基准日为2021年9月6日,除息交易日为2021年8月31日,股票最后过户日为2021年9月1日,停止过户期间为2021年9月2日至2021年9月6日,现金股利发放日为2021年9月17日。
  • 二、投资79.961亿元,进行「炼焦炉及CDQ建造第三期工程」。本案目的为设备更新、改善环保,以加速降减二氧化碳、粒状物等排放。本案工期自2021年9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共计5年4个月;其中炼焦炉主体建造工期自2022年12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共计2年3个月。
    未来各阶段工程逐步完成后,每年将可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73公吨(约65%)、粒状物排放41公吨(约56%)及单位能耗214百万卡/公吨焦炭(约10%);另每年可增加发电量2.73亿度,并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3.9万公吨,约为357座大安森林公园每年之碳吸收量。
第十七届第十四次董事会新闻稿

06月18日

2021年

中钢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上午召开第17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通过主要议案如下:

  • 一、因应新冠肺炎疫情,配合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指示,本公司2021年股东常会延后召开:
    • (一) 开会时间:2021年8月30日(星期一)上午9时。
    • (二) 开会地点:高雄市小港区中钢路1号中钢公司大礼堂。
    • (三) 会议事项:原订股东常会各项议案维持不变。
  • 二、生产部门副总经理任命案
    本公司生产部门副总经理由生产部门助理副总经理陈守道升任,自2021年6月18日起生效。
第十七届第十三次董事会新闻稿

05月07日

2021年

中钢公司于2021年5月7日上午召开第17届董事会第13次会议,通过主要议案如下:

  • 一、投资新臺币8.01亿元,进行轧钢一厂钢板工场「提升钢板轧机主马达效能」计画。本案目的为提升轧机主马达效能与轧延能力,并提高产线生产及设备运转稳定性,提升产品品质及高品级钢板生产技术水准,有助开发风电与国防用钢等高强度钢板,并增加可接单精緻钢板品项,落实本公司高值化精緻钢厂及发展绿能产业双主轴策略。本案新型主马达驱动设备可有效降低钢板生产用电,估计每年可减少用电量约164万度,换算每年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835公吨。计画期程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为期2年7个月。
  • 二、技术部门副总经理任命案
    本公司技术部门副总经理由技术部门助理副总经理郑际昭升任,自2021年5月7日起生效。
第十七届第十二次董事会新闻稿

02月26日

2021年

中钢公司于2021年2月26日上午召开第17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通过主要议案如下:

  • 一、2020年度盈馀分配案
    建议2020年度分配特别股股息每股现金1.4元;普通股红利每股现金0.3元,提送2021年股东常会承认。
  • 二、2021年股东常会日期、地点及受理股东提案时间及处所
    • (一) 中钢公司2021年股东常会
      时间:2021年6月18日(星期五)上午9时。
      地点:高雄市小港区中钢路1号本公司大礼堂。
    • (二) 受理股东提案时间及处所 时间:2021年4月13日至2021年4月22日。
      处所:中钢公司中钢集团总部大楼(高雄市前镇区成功二路88号)。
  • 三、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为全球重要趋势,是企业永续发展重要指标。为精进本公司ESG永续发展工作,并承诺对环境保护、气候变迁採取实际行动,于公司治理暨永续委员会下设置「中钢节能减碳及碳中和推动小组」,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人,总经理及执行副总经理担任副负责人,生产部门副总经理及技术部门副总经理分别担任正副执行秘书,并定期向公司治理暨永续委员会及董事会报告执行计画与执行成果,以落实节能减碳及温室气体排放控制,降减对气候与环境之冲击,达到永续发展目标。
  • 四、行政部门副总经理解任案
    行政部门副总经理张秋波另有任用(专任中钢运通公司董事长),自2021年2月26日起生效。
第十七届第十一次董事会新闻稿

12月28日

2020年

中钢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上午召开第17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通过主要议案如下:

  • 一、 投资37.991亿元,进行「新建煤矿封闭式建筑第二期工程」。本案目的为改善环保,计画期程自2021年8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为期2年5个月。
  • 二、 投资80.803亿元,进行「炼焦炉及CDQ(乾式淬火)建造第二期工程」。本案目的为进行设备更新、改善环保,以加速降减二氧化碳、粒状物等排放。本案计画期程自2021年7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止,为期2年8个月。

未来各阶段工程逐步完成后,每年将可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比例)73公吨(约63%)、粒状物排放41公吨(约56%)及单位能耗214百万卡/公吨焦炭(约10%);另每年可增加发电量2.73亿度,并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4.6万公吨,约为375座大安森林公园每年之碳吸收量。

第十七届第九次董事会新闻稿

8月3日

2020年

中钢公司于2020年8月3日上午召开第17届董事会第9次会议,通过投资19.84亿元进行「焦炭输送及处理系统工程」案。本案目的为进行设备更新、改善环保,以及维持高炉及烧结场的稳定生产;另,本案所含关键设备国产化效益,包括机械设备约2.29亿元、输送机电控设备约0.26亿元,合计节省约2.55亿元。本案计画期程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为期3年。

未来各阶段工程逐步完成后,经由回收生产过程之废热作为发电能源,每年可增加发电量2.73亿度;另外,每年将可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比例)73公吨(约63%)、粒状物排放41公吨(约56%)、单位能耗214百万卡/公吨焦炭(约10%),以及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4.6万公吨,约为375座大安森林公园每年之碳吸收量。

第十七届第八次董事会新闻稿

6月19日

2020年

中钢公司于2020年6月19日下午召开第17届董事会第8次会议,会中决议为掌握离岸风电再生能源发展商机,依中能风场开发案进度及资金需求,于新臺币6.8亿元额度内,与丹麦哥本哈根基础建设基金(CIP)共同增资中发控股公司。

中能风场开发案获配併网容量300MW,目前为建置前期阶段,正进行海床地质鑽探及与承包/供应商洽谈规划相关工程中。离岸风电属高密集用钢产业,本公司参与中能风场开发案,除争取多元钢材销售及离岸风电潜在商机,拓展离岸风电产业项目在地化外,并落实推动本公司绿能产业发展业务。

第十七届第七次董事会新闻稿

5月4日

2020年

中钢公司于2020年5月4日上午召开第17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通过投资59.09亿元进行「动力一场锅炉汽轮发电机汰旧换新计画第一期工程」。

本案目的为改善发电效率、稳定本公司汽/电供应、提升自发电比例,以及增设空汙防制设备改善环境。本汰旧换新计画完成后,本公司自发电比例将由目前55.6%提升至69.2%,另可降低空汙排放量SOx 154公吨/年、NOx 56公吨/年,并预估可降低CO2外部排放量14.7万吨/年。本案计画期间自2020年6月1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止,共计5年10个月。

第十七届第六次董事会新闻稿

3月23日

2020年

中钢公司于2020年3月23日上午召开第17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通过主要议案如下:

  • 一、2019年度盈馀分配案
    建议2019年度分配特别股股东股息每股现金1.4元;普通股股东红利每股现金0.5元,提送2020年股东常会承认。
  • 二、投资94.287亿元,进行「炼焦炉及CDQ(乾式淬火)建造第一期工程」。本案目的为进行设备更新、改善环保,以加速降减二氧化碳、粒状物等排放;另为扩大对国内投资及採购,本案计画期程提前自2020年4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止,为期4年11个月。
    未来各阶段工程逐步完成后,每年将可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比例)73公吨(约63%)、粒状物排放41公吨(约56%)及单位能耗214百万卡/公吨焦炭(约10%);另每年可增加发电量2.73亿度,并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4.6万公吨。
  • 三、2020年股东常会日期、地点及受理股东提案时间及处所
    • (一) 中钢公司2020年股东常会
      时间:2020年6月19日(星期五)上午9时。
      地点:高雄市小港区中钢路1号中钢公司中正堂。
    • (二) 受理股东提案时间及处所
      时间:2020年4月13日至2020年4月22日。
      处所:中国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钢集团总部大楼(高雄市前镇区成功二路88号)。
  • 四、生产部门副总经理任命案
    生产部门副总经理常致泰将于2020年3月31日届龄退休,遗缺由前生产部门助理副总经理(现任中钢碳素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罗文骥归建后升任,自2020年3月31日起生效。
第十七届第五次董事会新闻稿

12月30日

2019年

中钢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上午召开第17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通过主要议案如下:

  • 一、工程部门副总经理任命案
    工程部门副总经理郭新进将于2020年1月31日届龄退休,遗缺由前工程部门副总经理(现任中宇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宗德归建后担任。
  • 二、技术部门副总经理任命案
    技术部门副总经理蔡松钊将于2020年3月1日届龄退休,遗缺由技术部门助理副总经理黄议兴升任。
第十七届第四次董事会新闻稿

11月11日

2019年

中钢公司于2019年11月11日上午召开第17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通过主要议案如下:

  • 一、贰号高炉#21热风炉更新计画案
    本案投资金额5亿831万元,工程计画期间自2019年12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止,为期35个月。计画完成后,可整合四座热风炉,採取双炉并联送风,稳定生产。
  • 二、捐助中钢集团教育基金会2019年业务经费案
    中钢集团教育基金会係由中钢公司捐助成立。每年之业务所需经费,由中钢集团公司共同捐助;其中,中钢公司捐助2019年经费新臺币762万8,000元。
第十七届第三次董事会新闻稿

9月23日

2019年

中钢公司于2019年9月23日上午召开第17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通过议案如下:

  • 一、总经理任命案
    总经理林弘男将于2019年9月30日卸任现职,遗缺由执行副总经理王锡钦升任,自2019年9月30日起生效。
  • 二、执行副总经理任命案
    执行副总经理职务由业务部门副总经理黄建智升任,自2019年9月30日起生效。
  • 三、业务部门副总经理任命案
    业务部门副总经理职务由业务部门助理副总经理刘敏雄升任,自2019年9月30日起生效。
第十七届第二次董事会新闻稿

8月12日

2019年

中钢公司于2019年8月12日上午召开第17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主要通过与中钢公司企业工会第5次团体协约缔约条文,并预定于8月15日互相签订新约。

中钢公司与中钢企业工会自2017年10月20日开启第5次团体协约协商,协商过程双方充分展现劳资和谐,在历经1年9个月共计21次的协商会议后,共同凝聚共识,达成共计79条团体协约条文之定稿,并分别于2019年8月1日中钢企业工会第13届第4次临时代表大会及今(12)日中钢公司第17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决议通过,预定于8月15日互相缔结新约。

本次团体协约之签订係配合时空背景、相关劳动法令变更,为保障员工权益与兼顾公司永续发展,劳资双方秉持诚信进行协商之成果,距离上次团体协约之签订已近5年,不仅代表中钢公司与中钢企业工会具有稳定和谐的劳资关係,也与时俱进,在双方良好互动沟通下,共同落实中钢员工权益之保障。

第十七届第一次董事会新闻稿

6月19日

2019年

中钢公司于2019年6月19日下午召开第17届第1次董事会,推举经济部法人代表翁朝栋续任董事长职务。

翁董事长自69年2月至本公司行政部门服务,经历公共事务处处长、人力资源处处长、行政部门副总经理、中联资源公司董事长、中钢住金越南公司董事长、中宇环保公司董事长、中钢公司总经理等要职。嗣获经济部遴派自2016年10月26日起担任中钢公司第16届公股代表董事并被推举为董事长。

翁董事长第16届董事任期于2019年6月19日股东常会改选全体董事后提前解任,经济部业依「经济部所属事业民营化后公股股权管理要点」继续遴派其担任公股代表。因翁董事长将于今(108)年6月底届满65岁,依中钢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之规定,于届满65岁时应办理从业人员退休年资结算,因此翁董事长业于6月18日前主动依规定将其担任中钢公司从业人员之服务年资全部办理结清,自此翁董事长已完全卸除中钢公司从业人员身分,仅以经济部法人代表身分获中钢公司董事会推举续任董事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