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及廢棄物管理

環境違規

法規遵循落實情況

本公司除要求現場單位加強作業管制、操作與維護管理外,並於易發生異常區域增設監視器,加強監控,並派員不定期巡查廠區設備,另推動現場單位「自主管控」,以降低告發件數。

年度 111年 112年 113年 114年
環境法規違規件數 0 0 1 1
違規之罰鍰金額(新台幣) 0 0 330,000 960,000
年底已提列環境負債 0 0 0 0
  1. 本網站揭露之裁罰統計係以違規發生日為統計基準,揭露之金額以高於10,000美元(約30萬 新台幣)為統計基礎。
  2. 2024 年共發生 3 件環境違規裁罰案件,其中1 件裁罰金額高於 10,000 美元:
    高雄市環保局於113年3月29日至本公司稽查,發現焦爐設備輸送管線有多處裂損導致氣體未有效收集造成逸散之事實,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3. 2025 年共發生 3 件環境違規裁罰案件,其中1 件裁罰金額高於 10,000 美元:
    本公司煤化學工場進行備用抽風機施工作業不慎產生火災,致焦爐產生製程氣無法有效收集處理,造成污染物逸散至廠房外,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