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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室气体盘查
中钢遵照环保署公告之温室气体盘查与登录指引、温室气体国际标准ISO 14064之规范,并参考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迁专家小组(IPCC)、国际钢铁协会、世界永续发展协会等国内外机构的盘查指引等文件后,制定了专业的温室气体盘查系统,并依ISO标准制定了「温室气体管理规定」。除进行内部稽核外,盘查数据逐年由公正第三方验证单位进行查证,取得查证声明书。此外亦配合环保署政策,将盘查信息登录于国家温室气体登录平台。


温室气体排放趋势
102年中钢内部盘查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为2,097万吨CO2e/年,排放强度(即每单位产品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为2.412吨CO2e/吨钢胚。

    中钢的排放强度近年来呈缓慢上升趋势,主要原因包括:
  • 产品加工程度提升:为扩大供应高品级高附加价值钢材,中钢陆续增加冷轧及镀面等下游产线,造成成品总产量略降而总能耗及CO2排放总量增加。
  • 环保设施增加:积极投资各项污染防制设施,包括集尘器、洗涤塔、以超滤(UF)及逆渗透(RO)膜将放流水净化及回收、以高温转底炉(Rotary Hearth Furnace)将固杂料制成还原铁等多项设施。
  • 产能利用率下降:102年因受景气影响钢胚产量减少,能源效率较低,对排放强度不利。
  • 外售蒸汽之CO2排放尚未扣除:区域能源整合外售之蒸汽量近年来大幅上升,但碍于目前盘查规范不允许扣除生产蒸汽所排放之CO2,因此生产蒸汽所导致的CO2排放量皆由中钢吸收(未来期透过抵换项目取得外部抵减额度)。
  • 在102年的温室气体盘查,中钢将库存焦炭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一并纳入,造成约增加0.04吨CO2e/吨钢胚的排放强度。

根据IPCC(政府间气候变迁专家小组)2006年版的温室气体盘查指引中的分类,中钢范畴一的温室气体以制程为最大宗,约占89.59%,能源消耗约占10.36%(逸散及其他排放合计低于0.05%)。范畴二排放则全部来自外购电,由于下游轧钢及镀面产线用电增加、外售能源逐年增多及环保设施增加,外购电的上升相当明显,导致中钢的间接排放由95年的4.8%逐渐上升到102年的6.11%。

102年范畴三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经统计如下:

范畴 3排放 购买的产品及服务 燃料与能源相关活动
(不含范畴1或2)
上游运送与输配 废弃物处理 差旅
公吨 CO2e 13,568 1,474,468 783,684 976 1,064

员工通勤 下游运输及输配 售出中间产品的加工 卖出产品的使用 卖出产品的最终处置 下游租赁资产 特许经销商
841 218,350 100,178 9,843 5 794 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