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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自开始生产时即成立公用设施处除供应各厂处生产所公用、处理各种废水、防止水质污染与自产燃气回收利用外并综理、协调及规划全公司能源相关业务。鉴于一贯作业炼钢厂,属能源密集产业,于1978年设立「能源节省委员会」,致力推动节约能源。1982年成立环境保护组,为因应日益重要的环保议题1993年增设环保二组并将工业安全卫生处更外公安环保处,更于2007年将环境保护处成立为独立之一级单位。于1996年将各类环保活动功能加以整合,并建构「环境管理系统」。1997年通过ISO 14001验证并取得认可登录。另于2005年与「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系统」整合成环安卫管理系统由环安卫管理委员会负责。在京都议定书生效后,能源环保的要求对钢厂永续经营的影响更显严竣。为此,中钢于2011年成立能源环境事务推动办公室主要职掌为中钢及集团企业之能源、资源、环境、污染防治等议题之政策拟订。

中钢公司的能源环境管理组织架构如下图所示:

另于2011年并成立『中钢集团能源环境促进委员会』,以期有效规划、协调、推动与管考中钢集团能源环境相关事务并推动绿色钢铁及低碳能源、厂内节能减排、法规风险管控、及绿色新事业等各项工作。
能源环境促进委员会会委员由下列人员组成:
主任委员:由中钢公司董事长兼任。
副主任委员二人:由中钢公司总经理及执行副总经理兼任。
执行委员一人:由中钢公司能源环境事务推动办公室助理副总经理兼任。
委员二十人:由中钢公司部门副总经理及相关集团事业总经理兼任。
『中钢集团能源环境促进委员会』的组织架构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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