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注意事項
填寫說明:
1. 試樣名稱以中文為止,如有必要時可加註英文。
2. 測試項目說明,請書寫清楚。材質之可能規格請提供,以提高服務效率。
3. 同一申請案件有兩個以上樣品,委託顧客應於樣品上明顯編號區別標示。
4. 碳鋼、低合金鋼、高合金鋼及煤焦等有申請TAF認證,如須出具TAF認可標誌,申請單請註明。
5. 顧客如需以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傳輸測試結果時,顧客需提供書面文件,且須由本組執行該項測試之技術負責人同意,始可進行。測試結果仍以郵寄之試驗報告為準。
注意事項:
1. 試驗結果僅對收到之樣品負責。
2. 每件委託出具報告乙份,第二份起每份酌收100元。
3. 試驗報告所記載事項,不得對外作為商業推銷及法律訴訟用途 。
4. 試驗報告非經中鋼公司化學試驗組書面許可不得摘錄或複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