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新闻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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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届第二十次董事会新闻稿

Mar.25

2016

一、 104年度盈余分配案
  中钢公司104年度可供分配盈余为99.09亿元,依公司章程规定分配,建议分配特别股股东股息红利每股现金1.4元;普通股股东红利每股现金0.5元,提105年6月23日股东常会承认。
   
二、 105年股东常会日期、地点及受理股东提案暨提名时间及处所案
  1.中钢公司105年股东常会
时间:105年6月23日(星期四)上午9时正。
地点:高雄市小港区中钢路1号中钢公司中正堂。

2.受理股东提案暨提名时间及处所
时间:105年4月18日至105年4月27日。
处所:中国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钢集团总部大楼(高雄市前镇区成功二路88号)。

   
三、 中钢料场一二阶支持三四阶输送线增设计划案
  投资新台币2.63亿元,规划办理「中钢料场一二阶支持三四阶输送线增设计划案」,本案完成后可减少卸船作业延滞及料场间原料短缺时相互支持搬运成本,对操作及维护支持功能有整合效益。
第十五届第十八次董事会新闻稿

Nov.11

2015

一、 轧钢三厂第一酸洗冷轧线主马达电控更新计划案 本案主要内容为将轧延机主马达更新为交流马达、可程序电控系统软硬件更新升级、焊接机更新为雷射焊接机。计划期间自104年12月1日至107年2月15日止,为期26.5个月,预计投资总金额新台币10.67亿元。计划完成后,除可藉由设备效能提升,提高产品质量及产率外,并预估每年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3,685公吨。
   
二、 捐助中钢集团教育基金会104年业务经费案
  中钢集团教育基金会系由中钢公司捐助成立,每年业务所需经费扣除基金孳息(含股利及定存孳息)余额,由中钢集团公司捐助,104年中钢公司应捐助12,550仟元。
   
三、 调整经理人员职务案
  配合业务需要,执行副总经理王锡钦免兼技术副总经理,所遗职缺由中宇环保工程公司总经理何灿颖升任,并自104年11月11日起生效。
第十五届第十七次董事会新闻稿

Oct.01

2015

中钢公司于2015年10月1日下午召开第15届第17次董事会,通过主要议案如下:

一、 购买世家兴业土地及地上建物案
  通过以总价新台币33.5亿元,购买世家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位于高雄市小港区中廍段1113-2、1115地号土地及地上建物,作为仓储用地。
   
二、 董事长补选案
  原任董事长邹若齐退休,由总经理宋志育当选升任董事长,自2015年10月1日起生效。
   
三、 聘请邹若齐为荣誉顾问,自2015年10月1日起生效。
   
四、 调整部分经理人员职务,自2015年10月1日起生效。
  (一) 总经理宋志育当选升任董事长,其遗缺由执行副总经理林弘男升任。
  (二) 执行副总经理林弘男升任总经理,其遗缺由技术部门副总经理王锡钦升任,并兼任原职。
第十五届第十六次董事会新闻稿

Aug.12

2015

中钢公司于104年8月12日上午召开第15届第16次董事会,通过「第一炼钢增设第三座盛钢桶精炼炉设备计画案」。为因应生产型态趋向少量多样,高品级钢品比率不断提升,更多钢液需要精炼复合制程,致炼钢厂第一炼钢现有两座盛钢桶精炼炉,精炼产能不足,乃增设第三套盛钢桶精炼炉设备,投资总金额7.36亿元,工期自104年10月至107年6月,计2年9个月。

第十五届第十五次董事会新闻稿

June.23

2015

中钢公司于104年6月23日下午召开第15届第15次董事会,通过主要议案如下:
一、增资宏利公司及另成立汽车零部件公司案
为掌握中国大陆重庆地区汽车零部件商机,增资宏利汽车部件公司,以及与该公司、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合资,于重庆市成立汽车零部件公司,合计投资新台币4.92亿元,切入汽车热冲压、塑料复合材及铝合金挤压件部件市场。

二、以股作价增资「中国钢铁亚太控股私人有限公司」案
将持有「台塑河静(开曼)有限公司」股份,以股作价增资「中国钢铁亚太控股私人有限公司」,取得该公司股份231,618,194股,再由该公司投资「台塑河静(开曼)有限公司」。

三、委请中钢构兴建茂大仓库之钢构制装工程案
委请中国钢铁结构公司兴建茂大冷轧钢品仓库之钢构制装工程,合约金额新台币1.64亿元。

四、出售前镇狮甲段土地予在职员工案
与中欣开发公司在高雄市前镇狮甲段合建「中欣前镇住宅大楼」,将其中配售给员工部分之土地656.47坪,出售予在职员工,合计总价新台币6.17亿元。

五、调整部分经理人员职务,自104年8月1日起生效
(一)风电事业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许文都将于104年8月1日届龄退休,遗缺由工程部门副总经理王茂滨调任。
(二)工程部门副总经理由工程部门助理副总经理程庆钟升任。

第十五届第十四次董事会新闻稿

May.8

2015

中钢公司于104年5月8日上午召开第15届第14次董事会,通过从业人员薪给待遇调整,平均调高3.0%(包括伙食津贴由每月1800元调整至2400元),溯自104年4月1日起生效。

第十五届第十三次董事会新闻稿

Mar.27

2015

中钢公司于2015年3月27日上午召开第15届第13次董事会,通过主要议案如下:

一、2014年度盈余分配案

中钢公司2014年度可供分配盈余为218.62亿元,依公司章程规定分配,除提列董事监察人酬劳金、员工红利外,建议分配特别股股东股息红利每股现金1.4元;普通股股东红利每股现金1.0元,提2015年6月23日股东常会公决。

二、2015年股东常会日期、地点及受理股东提案时间及处所案

1.中钢公司2015年股东常会

时间:2015年6月23日(星期二)上午9时正。

地点:高雄市小港区中钢路一号中钢公司中正堂。

2.受理股东提案时间及处所

时间:2015年4月20日(星期一)至2015年4月29日(星期三)。

处所:中国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钢集团总部大楼(高雄市前镇区成功二路88号)。

三、进行参号高炉第二炉代更新计划案

参号高炉第二炉代自89年1月开炉,运转迄今逾15年,经评估,预计至106年10月将完成第二炉代生产任务,必须进行停炉更新工程。工程计划期间自104年5月1日至107年6月30日止,为期3年2个月。

四、向中欣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土地案

中钢公司为参与中欣开发公司进行「中欣前镇住宅大楼」合建,以提供配售员工住宅之用,向中欣开发公司购买位于高雄市前镇区狮甲段土地。

五、参与新能公司增资建置转炉气产制乙醇商转工厂案

中钢公司转投资事业新能公司应用美国Lanzatech公司厌氧菌发酵技术,建置乙醇示范工场,依该示范工场实际运转结果,其CO利用率、发酵液乙醇浓度及菌体耐受度等指标,皆大幅超越预定目标,证明此技术具进行商业化发展价值,乃进行建置商转工厂。

六、出售持有东亚联钢公司特别股予新日铁住金案

中钢公司于2003年与日本住友金属(2012年10月与新日铁公司合并为新日铁住金公司)及住友商事合资成立东亚联钢公司,持有A种特别股10,000股,并取得和歌山制铁所每年180万吨扁钢胚采购权利与义务。随中钢集团上游炼钢产能完成扩充等因素,与新日铁住金公司协议自日本2015会计年度起,每年扁钢胚采购数量调降为120万吨。配合扁钢胚采购数量调整,基于投资权利义务对等考虑,与新日铁住金公司协议对应出售所持有东亚联钢A种特别股3,333股予该公司。

七、梁修长升任本公司生产副总经理,自2015年4月1日起生效

中钢公司生产部门副总经理戴敏政将于2015年4月1日届龄退休,遗缺由现任中龙钢铁公司总经理梁修长升任。

第十五届第十二次董事会新闻稿

Feb.13

2015

中钢公司于2015年2月13日上午召开第15届第12次董事会,通过主要议案如下:

一、认购台塑河静(开曼)公司9.39亿股案

配合台塑河静(开曼)有限公司增资发行新股,透过中钢亚太控股公司认购9.39亿股,投资金额9.39亿美元,使中钢公司间接持有台塑河静钢铁兴业责任有限公司的股权由原5%,提高至25%。

由于中钢公司正积极推动海外发展策略布局,经评估与台塑河静钢铁兴业责任有限公司具有垂直整合互补综效,策略结盟将对双方皆有利。中钢公司原于2000年8月投资台塑河静钢铁兴业责任有限公司5%股权,本投资案将进一步扩大双方的合作关系,使中钢公司未来在印度,东南亚及其他周边地区的投资布局更有弹性。

二、认购台车现增股及购买唐荣持有台车旧股核议案

投资新台币8.69亿元,分别认购台湾车辆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增资股(6.08亿元)及购买唐荣铁工厂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台车旧股(2.61亿元)。

中钢公司考虑投资台湾车辆公司,除可提升国内轨道车辆质量,争取东南亚庞大轨道工程商机,亦可确保淡海轻轨工程如期如质完工,落实国车国造政策目标。

第十五届第一十次董事会新闻稿

Dec.23

2014

中钢公司于2014年12月23日上午召开第15届第11次董事会,通过主要议案如下:
一、购买李长荣化学工业土地及建物核议案更案
以总价新台币9.37亿元,购买李长荣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位于高雄市小港区土地及地上建物,作为乙醇商业化工厂建厂规划用地。乙醇商业化工厂计划年产能为10万公吨乙醇,可达成燃气高值化目的,具有一定经济效益,并有助于节能减碳。


二、 出售建物予中钢精工核议案
以总价新台币125,537,430元,出售一栋厂房予中钢精密金属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代加工处理中钢之钛/镍/不锈钢中厚板精整线之厂房。

第十五届第十次董事会新闻稿

Nov.12

2014

中钢公司于2014年11月12日上午召开第15届第10次董事会,通过主要议案如下:
一、投资计画工期变更案
基于热轧产能调度需要,以满足2015年热轧市场需求,并减少委外代轧热轧费用,原2012年12月27日第14届第16次董事会通过之「轧钢二厂第二热轧钢带工场程控电控系统更新计画」计画期间2013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变更为2013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延长12个月。原2013年8月9日第15届第2次董事会通过之「第一热轧钢带工场一、二号加热炉设备更新计画」计画期间2013年9月1日~106年10月31日,变更为2013年9月1日~2018年10月15日,延长11.5个月。


二、高炉气储槽更新统包工程与中钢机械公司签约案
「高炉气储槽更新统包工程」与中钢机械公司议价后,金额为新台币8亿500万元,已与中钢机械公司办理签约。


三、捐助中钢集团教育基金会2014年业务经费案
中钢集团教育基金会系由中钢公司捐助成立,每年业务所需经费扣除基金孳息(含股利及定存孳息)余额,由中钢集团公司捐助,2014年中钢公司应捐助8,482仟元。

第十五届第九次董事会新闻稿

Aug.13

2014

中钢公司于2014年8月13日上午召开第15届第9次董事会,通过主要议案如下:

一、对中能资源公司现金增资新台币6.1亿元案
中钢公司转投资中能资源公司系为加工处理中钢集团产出之脱硫渣,提取脱硫渣中可用金属,由中钢集团回收使用,同时将脱硫渣尾料(下称矿物细料)付费委外进行资源化处理,因矿物细料资源化处理后去化有限,为使其有多元用途,以增加去化,中能资源公司经评估,矿物细料不委外进行资源化处理,自行设立矿物细料加工厂,中钢公司乃对中能资源公司增资新台币6.1亿元,供其设立矿物细料加工厂。

二、增资马来西亚锰铁合金公司美金13.87百万元案
中钢公司于2013年投资马来西亚锰铁合金公司(Sakura Ferroalloys Sdn. Bhd.,简称Sakura)19%股权,投资当时,由于Sakura股东对初期营运资金之确实金额及筹资方式尚无共识,未列入投资金额。目前Sakura股东已达成共识,初期营运资金总金额为美金73百万元,中钢公司依19%股权比例,增资美金13.87百万元。

三、购买日本住友商事株式会社让售中钢住金越南公司股权案
中钢公司主导投资设立中钢住金越南公司(CSVC),已于2013年10月14日举行竣工典礼,顺利投产。日本住友商事株式会社为CSVC七个原始股东之一,持股比例5%,因策略考虑决定退出CSVC,本次董事会通过若其他台湾股东放弃购买,则中钢公司全数认购。

第十五届第七次董事会新闻稿

May.09

2014

中钢公司于2014年5月9日上午召开第15届第7次董事会,通过主要议案如下:

一、设立厚板棒线精整公司案
出资新台币8.725亿元,设立持股比例100%之厚板棒线精整公司,代加工本公司产出之钛镍及特殊钢等中间产品,使中钢集团生产工业用钛镍材之制程更完整,以提升产品竞争力。建厂工程预计于104年6月30日完工。

二、调整从业人员薪给待遇案
调整本公司从业人员薪给待遇,平均调高2.7%,并溯自2014年4月1日起生效。

三、调整部分经理人员职务,自2014年6月1日起生效:
(一)工程部门副总经理许文都调任风电事业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
(二)企划部门副总经理王茂滨调任工程部门副总经理。
(三)财务部门副总经理林中义调任企划部门副总经理。
(四)财务部门助理副总经理洪源全升任财务部门副总经理。

第十五届第六次董事会新闻稿

Mar.21

2014

中钢公司于2014年3月21日上午召开第15届第6次董事会,通过主要议案如下:

一、2013年度盈余分配案
为充实营运资金,自2013年度可分配盈余项下提拨新台币3,092,770,390元,办理盈余转增资,发行普通股309,277,039股,每股面额10元,一次发行,新股之权利义务与原普通股相同。

二、2013年度盈余转增资发行普通股案
调整本公司从业人员薪给待遇,平均调高2.7%,并溯自2014年4月1日起生效。

三、中钢放流水氨氮减量改造计划案
为配合环境保护署2014年1月22日公告「化工业放流水排放标准」,中钢公司计划于煤化学工场及生化废水场进行设备改造,预计总投资金额新台币26.58亿元,计划期间自2014年4月至106年9月试车完成;另自106年10月至107年6月为配合新设备起机后,拆迁旧设备等后续收尾工程,总工期4年3个月。本计划完成后,除可将放流水氨氮排放浓度降低至20ppm以下,符合新法规排放标准外,每日并可削减氨氮1,328公斤,有效改善环境质量,善尽企业社会责任。

四、「台塑河静钢铁兴业责任有限公司」投资股权架构变更案
中钢公司于99年董事会通过投资「台塑河静钢铁兴业责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塑河静钢)5%股权。今因台塑河静钢为引进策略投资人及进行员工配置等规划,调整控股架构,由各股东直接投资调整为间接控股,即成立台塑河静(开曼)控股公司(名称暂定),再由台塑河静(开曼)控股公司投资台塑河静钢。中钢公司为配合此调整控股架构,通过将直接投资台塑河静钢,调整为透过转投资中钢亚太控股公司持有台塑河静(开曼)控股公司股份,再由台塑河静(开曼)控股公司投资台塑河静钢之控股架构。

五、于江苏昆山市设立华东裁剪中心案
为拓展产品销售通路,建立华东销售据点,通过透过新加坡中钢亚太控股公司于中国大陆江苏省昆山市投资设立裁剪加工配送中心,规划投资金额为美金1,284.8万元,持股比例80%。

六、2014年股东常会日期、地点及受理股东提案时间及处所案
1.中钢公司2014年股东常会
时间:2014年6月18日(星期三)上午9时正。
地点:高雄市小港区中钢路一号中钢公司中正堂。
2.受理股东提案提名时间及处所
时间:2014年4月16日至2014年4月25日。
处所:中钢集团总部大楼(高雄市前镇区成功二路88号)。

七、解除董事竞业禁止案
中钢公司为维护投资权益,依公司法第209条第一项规定,通过:董事长邹若齐兼任中宇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宋志育兼任中鸿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林弘男兼任中宇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及台塑河静钢铁兴业责任有限公司董事;董事刘季刚兼任中鸿钢铁股份有限公司、CSC STEEL HOLDINGS BHD(中马控股公司)、CSC STEEL SDN BHD(中钢马来西亚公司)、东亚联合钢铁株式会社等4家公司董事。并提2014年6月18日股东常会公决。

第十五届第五次董事会新闻稿

Jan.21

2014

中钢公司于2014年1月21日上午召开第15届第5次董事会,通过主要议案如下:

一、设立脱硫渣处理公司核议案
出资新台币3.71亿元,设立持股100%之脱硫渣处理公司,加工处理中钢集团产出之脱硫渣,以确保中钢集团脱硫渣处理作业符合环保法规,达成妥适处理脱硫渣目标。建厂工程预计于104年5月前完成试车。

二、配合业务需要,调整部分经理人员职务,自2014年2月1日起生效:
1.执行副总经理李庆超卸任,专任中钢运通公司董事长,其遗缺由现任中龙钢铁公司总经理林弘男升任。
2.生产部门副总经理郑宗仁卸任,专任中联资源公司董事长,其遗缺由生产部门助理副总经理戴敏政升任。

第十五届第四次董事会新闻稿

Dec.18

2013

中钢公司于2013年12月18日上午召开第15届第4次董事会,通过主要议案如下:

一、提供Roy Hill Holdings(RHH)公司股东担保贷款案
中钢公司于101年3月21日第14届第12次董事会通过藉由子公司中钢澳洲控股CSC SAH,投资澳洲Roy Hill铁矿案澳币3.052亿元,取得RHH公司2.5%股权。本案通过以认购特别股方式,提供RHH公司美金1.25亿元之股东贷款,此项贷款为备用性质,若未发生建厂费用超支情形,将不动用此笔资金。

二、成立「风电事业发展委员会」案
为开发风电事业领域,延伸中钢集团绿能发展策略,并呼应政府永续能源政策,通过成立「风电事业发展委员会」,隶属总经理,下设风电业务处、风电工程处及风电技术处,负责中钢集团风电事业业务、工程及技术之规划、执行,期能带动国内风力机制造、海事船舶施工及运转维护等相关产业,创造多重商机,提升中钢集团经营综效,促进公司永续发展。

第十五届第三次董事会新闻稿

Nov.08

2013

中钢公司于2013年11月8日上午召开第15届第3次董事会,通过主要议案如下:

一、与大陆长春英利汽车部件公司合资成立汽车热冲压零部件公司案
热冲压技术(Hot Stamping)兼具提高汽车安全性及轻量化效果,近年来大量应用于汽车结构设计。相较于传统冷冲压成形,热冲压技术有成形性佳、尺寸稳定性佳及成形道次较少等优势,且制造强度可超过1,470MPa,因此使用在汽车安全部件之比例逐年增加,对拓展本公司汽车钢片有新市场机会。本案系与大陆长春英利汽车部件公司(台商独资企业)合资,持股比例30%。本案拟总部设于台湾,于大陆长春及台湾设厂;其中,台湾厂定位为设计研发中心,将核心技术根留台湾,年产能规划为50万件,预计2016年投产;大陆长春厂规划于2015年及2017年分两阶段投产,每阶段产能为150万件。

二、进行线材一场延役设备更新案
线材一场原订于今年除役,因其产品单纯,具成本低、质量高等优势,且市场仍有需求,为满足国内市场对一般品级线材需求,规划线材一场延役年产30万吨一般品级线材,并与线材二场产线分工,让线材二场可增产高品级钢品满足市场需求,符合产品差异化与低成本竞争策略。本案计划自2013年12月起至105年1月完工,计2年2个月。

三、发行国内普通公司债新台币300亿元
为充实营运资金,预计于2014年底前适时发行公司债,发行总额最高不超过新台币300亿元。

四、捐助中钢集团教育基金会2013年业务经费案
中钢集团教育基金会系由本公司捐助成立,每年业务所需经费扣除基金孳息(含股利及定存孳息)余额,由中钢集团公司捐助。依该基金会2013年所需业务经费核算,本公司应捐助9,288仟元。

第十五届第二次董事会新闻稿

Aug.09

2013

中钢公司于2013年8月9日上午召开第15届第2次董事会,通过主要议案如下:

一、增加投资中钢印度公司案
中钢印度公司为中钢公司100%转投资公司,目前正进行第一期电磁钢卷生产线建厂工程,因考虑公共设施未来扩充性及完整性,将尚未进行之第二期工程所需水、气体需求量纳入规划,致第一期工程预算增加,中钢公司乃配合增加投资中钢印度公司60.06百万美元。

二、投资进行二号烧结废气脱硫脱硝计划案
于二号烧结工场增设脱硫及脱硝设备各一套及既有设备配合迁建改造工程,总投资金额新台币22.16亿元,计划期间自民国2013年9月起,至106年8月完成,为期4年。计划完成后,可确保二号烧结工场烟囱硫氧化物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达100ppm以下,符合新法规排放标准,有效改善周界环境质量。

三、投资进行第一热轧钢带工场一、二号加热炉设备更新计划案
本案预计投资总金额新台币17.05亿元,工期自2013年9月1日起,至106年10月31日完成,共4年2个月。完成后,可提高生产高品级产品能力,每年估计可节省生产成本约2.52亿元,使产品更具竞争力。此外,因采用最佳燃烧控制方式提升燃烧效率,每年降低氮氧化物、硫氧化物、粒状物排放量分别约为9.37公吨、6.73公吨、0.051公吨,以及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30,530公吨。

四、购买土地案
通过以总价新台币8.7亿元,购买高雄市小港区中林子段1103-1地号全部土地及地上建物3栋。

五、通过第十五届董事会公司治理委员会委员案
通过李伸一(召集人)、宋志育、魏肇津三位董事为第十五届董事会公司治理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通过委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任期届满为止。

六、通过第十五届董事会薪资报酬委员会委员案
通过梁定澎(召集人)、李伸一、张祖恩三位董事为第十五届董事会薪资报酬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通过委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任期届满为止。

七、成立风力发电公司筹备处
中钢公司为配合政府离岸风电能源政策、掌握离岸风电潜在庞大商机,以及整合集团事业多年来在不同领域所累积经验与技术,发展离岸风电创造新事业领域,于2013年2月在公司内成立「离岸风电公司筹备委员会」,针对风电事业进行产业与市场评估、调查及研究。为争取风电相关业务,将进一步成立风力发电公司筹备处,依政府推动风能开发进度,决定投资时程。筹备期间主要工作如下:
(一)新公司营运规划。
(二)与未来新公司可能股东成员洽谈合资事宜。
(三)积极协调政府有关单位,制定有利于风电产业发展政策。
(四)就现有可引进风机技术厂家中,择定最适合技术来源。
(五)与国内潜在风机制造供应链厂家磋商未来合作相关事宜。
(六)评选国内外专业顾问公司做为投入风电事业咨询顾问。
(七)就离岸风电工程项目融资及避险事宜,建立完整之作业体系。

第十五届第一次董事会新闻稿

Jun.19

2013

中钢公司于2013年6月19日上午召开第15届第1次董事会,通过主要议案如下:

一、董事长选举案
推选邹若齐先生续任第十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并续聘宋志育先生为总经理。

二、投资马来西亚锰铁合金公司Sakura Ferroalloys Sdn. Bhd.案
中钢公司为确保锰铁合金料源、降低原料取得成本,以美金62.46百万元与南非、日本公司共同合作,投资马来西亚锰铁合金公司Sakura Ferroalloys Sdn. Bhd.,取得19%股权,依持投比例每年可取得约3~3.2万吨产品的保证提购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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