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核单位职掌
  1. 评估并协助改善本公司及子公司各项内部控制系统的设计及运作。
  2. 评估本公司各种计画、组织及督导程序是否能有效达成公司目标。
  3. 查核各级主管是否订定作业标准以衡量人力、设备、材料等资源使用的经济性及有效性,对低效率人员、低使用率设备及材料是否分析原因、採行改善措施。
  4. 查核财务资讯与作业资讯的正确性和完整性,并查核资讯的维护、控制是否正确执行,资讯的报导是否及时、有效。
  5. 查核各级主管能否採行妥善措施确保资产安全,使免于遭损毁、侵佔、挪用、纪录遭受篡改,造成损失(含:窃损、火损以及不当或非法行为所引发之损失)。
  6. 查核取得或处分资产是否确实依程序办理,并抽验以证实资产之存在。
  7. 评估各单位所制定的办法及作业程序是否适当(不违反法令、规章),各权责主管是否切实督导,以防违规行为发生及作适当处置。
  8. 查核各单位业务是否遵循相关法令、公司政策及规章办理。
  9. 揭露内部违反规定的行为。
  10. 复核本公司各单位及子公司之自行评估报告
  11. 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查核及专案稽核。
  12. 其他上级交办事项。
  13. 以上事项之施行视实际人力以风险评估决定其优先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