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應鏈管理

中鋼的供應鏈管理按供應商類別區分為設備物料採購、運輸、保全人員及協力廠商,分由不同權責單位負責管理。各類供應商之管理、考核由各單位分別依公司品管規章「鋼品品質手冊」之相關規定辦理,其涵蓋範圍包括對外部提供的產品、服務及過程進行管制。本公司與供應鏈管理相關規章:協力廠商管理要點、協力廠商安全衛生管理要點、協力廠商環境保護管理規定、國內外廠商調查作業管理要點、對違反誠信原則廠商處理要點以及供應商處理要點。

此外,本公司對供應商訂有「供應商行為準則」,本公司之合格供應商均應遵守該行為準則之規定。

為加強供應鏈管理,中鋼與供應鏈之合約均訂有反貪腐條款如下:「廠商擔 保所投標之價格,絕不含賄賂、餽贈、佣⾦、報酬、答謝或其他不正利益,且廠商擔保 不得就所投標案件對中鋼之委任經理⼈、員⼯、兼職⼈員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或顧問設 計規劃廠商交付賄賂、餽贈、佣⾦、報酬、答謝或其他不正利益。」,如有違反,廠商 應負⼀切損害賠償責任,違規情節嚴重者,中鋼並得⼀併解除或終⽌與廠商簽訂之其他 合約,對違反誠信原則之廠商施以暫時停⽌往來之處置,並促其改善後始恢復其交易資 格,統計111年第1至4季,本公司依據「採購處對違反誠信原則廠商處理要點」,總計共對10家違反誠信原則之廠商施以暫時停止往來之處置。

中鋼針對供應商管理除制定供應商行為準則之外,亦訂定其管理之短、中、長期目標,分別為:

短期目標(111年)
至112年接受「供應商行為準則」之供應商家數≥2,550家。
中期目標(114年)
至114年接受「供應商行為準則」之供應商家數≥3,000家。
長期目標(119年) 
至119年接受「供應商行為準則」之供應商家數≥3,500家。

供應商「報價須知」第13條並明列檢舉買方人員舞弊、索賄、欺詐情事,檢舉電話:(07)8021111分機:2191。(網址:https://cs.csc.com.tw/mqz/open/mqzp2)

中鋼為一貫化大煉鋼廠,原物料採購之「品質」、「交期」至為重要,因此對供應商執行合約結果,採購處訂有針對廠商退貨比率及逾期交貨案數之定期追踨檢核管理機制。對交貨品質不符合約規定或未依約準時交貨供應商,依情節輕重,分別施予書面警告、停止報價、停止交易之處分。

供應商行為準則(網址:https://www.csc.com.tw/csc/hr/csr/par/download/par-conduct.pdf)

本公司長期於社會責任、環境保護、企業道德、經營管理等領域投入高度關注,因此我們期待供應商能採用類同的準則,且所有業務活動皆能符合本準則以及其經營所在國家的法律和規章的要求。本公司希望供應商確保向其子公司或關係企業以及承包商傳達本行為準則。

設備物料採購

中鋼承諾所有產品及其包裝所使用或包含之金屬沒有來自剛果(金)及其周邊國家,以及這些國家內任何武裝力量控制區之衝突礦產;透過加強供應鏈管理,有效甄別和追溯原料來源。針對料源投資作業,凡具有衝突疑慮之礦產,即不列入投資評估考慮。中鋼於設備及物料採購時亦關注來源國家之人權狀況,據以做可能之調整,並於投標須知/合約條款規定不得行賄、不得侵權、進入中鋼廠區須遵守環安衛規定等行為準則。

111年度依「採購與發包作業安全衛生及污染預防管理規定」對6類原物料進行供應商間接環境考量面鑑別評估,評估結果除1家間接風險等級為高度風險,由中鋼相關單位進行聯合現場稽核、訪視,確認其改善情形外,其餘廠商均在中度風險以下。

設備物料供應商家數及金額百分比之全球分佈

瞭解更多【在地採購】https://www.csc.com.tw/csc/hr/csr/par/par6.htm

國別/區域 家數 金額占比%
澳大利亞 27 33.48
臺灣 1,905 33.23
歐洲 190 8.90
日本 151 7.94
新加坡 30 6.6
中國 84 2.55
中南美 3 1.74
北美 52 1.55
南韓 25 0.88
其他 27 3.13
總計 2,494 100.0

運輸

本公司於AEO供應鏈相關之商業夥伴,包含製造業、進出口業、報關業、海運承攬運送業、承攬業或船務代理業、倉儲業及公路運輸業七大類共50家,其遴選標準為須具有AEO認證並確認其有效性(共16家);未有AEO認證之廠商(共34家),需簽署「供應鏈安全聲明書」,並考量其財務健全及信用狀況、遵守契約所訂安全要求之能力及是否具備察覺風險及改正缺失之能力等,並於111年度共稽核4家廠商。

中鋼進口原料或出口產品多委由中鋼運通股份有限公司(中運)洽租船舶或以自有船承運,中運為AEO優質企業認證之公司,符合中鋼對於供應鏈之安全管理要求此外,該公司建立Planned Maintenance System(PMS),落實船舶保養維護,維持良好船況以穩定進口原料運輸。針對運輸供應商相關風險均嚴加控管,除要求運輸供應商參與並通過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ISO 45001驗證,並強化運輸途中之事故風險管理,以降低職業災害發生之風險。

中鋼為維護環境永續發展,致力於預防意外及緊急事件對環境之衝擊,降低運輸對環境之衝擊,致力善盡企業社會責任,如中運自有船舶多具有環境控管相關證書;在船舶設計上,該公司新造之船舶特別著重節能環保設計,航行中多採用經濟航速航行,以大幅減少耗油量及碳排放量;此外,該公司依據國際海事組織IMO規定,自109年起所有自有、租賃船舶全航程全面改採燃燒低硫油以符合環保規範。

另該公司對所屬之自有船舶進行船上廢油水回收作業,待船舶靠港時以駁船回送中鋼煉焦製程回收,減少額外柴油消耗及避免造成空氣污染之風險。此外,中運承載花蓮石料之通華輪為自動裝卸設計,因作業速度較傳統吊桿操作快,能有效減低空污問題。

陸運自88年起規定載運成品之車輛車齡,為配合環保議題,106年1月起規定新加入車輛均須符合四期以上環保標準,並逐年淘汰現有車行老舊車輛,於108年10月起所有出貨車輛均已完全符合環保第四、五期排放標準,現行規定車齡不得逾15年。花蓮石料內陸運輸則採鐵路運輸,減少公路運輸所造成的污染問題。中鋼自109年1月起規定司機於報到前需填報安全衛生自主管理系統APP方可進行報到作業,藉以督促司機上工前自主身心檢查並確實瞭解作業危害告知事項,提高道路安全及用路人保障,111年供應商現場稽核發現違規次數22件,均立即約談改善。

111年度對既有供應商所有1,743輛機具進行環境衝擊評估,本年度無不符合環保標準者,且全部出貨車輛符合環保第四、五期排放標準;針對119家既有供應商進行社會衝擊評估,本年度無不符合工安風險;111年為加重供應商社會責任,將供應商在外違規行為納入考核項目,本年度無不符合事項,期供應商共同成長負起社會責任。

保全

中鋼廠區門禁安全係委由中鋼轉投資之中鋼保全公司辦理,目前中鋼保全公司駐廠人員共計有138人(駐衛警105人+消防33人)。依保全業法第10條之2規定:「保全業僱用保全人員應施予1週以上之職前專業訓練;對現職保全人員每個月應施予4小時以上之在職訓練。」中鋼保全公司除依法辦理教育訓練,包含法令知識、執勤技巧、人權宣導、禮儀等,每月訓練總人時達600小時之外,每年亦定期實施各門哨及行政大樓之緊急狀況應變演練,以維護門禁安全。

協力廠商

中鋼由於產業特性,不定期因應設備改良改造工程、生產單位定/歲/大修等,於一定時程內有大量人力需求之相關工作,同時為配合生產作業之設備維護時間限制,傾向聘用設於鄰近地區之協力廠商,因而造就公司所在地附近地區大量、長期、穩定之工作機會,於維持公司正常營運之餘,善盡企業社會責任。

中鋼協助提升協力廠商勞動條件
  • 提高安全衛生管理費用。
  • 協助建立廠商員工休假制度、國定假日出勤工資發放制度。
  • 建立工安文化。
  • 配合一例一休調升外包合約費用等。
  • 配合基本工資及市場原物料行情,定期檢討外包合約費用合理性。

根據「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作業、工事及環保協力廠商管理要點」,作業、工事及環保協力廠商為與中鋼訂立長期或個案契約,以人力、機具、技術等承攬本公司作業、工事及環保工作之有限公司。依性質分為工事、作業及環保協力,其中以工事協力廠商比重最大。

類別 工事協力 作業協力 環保協力及其它
工作內容 指生產部門、技術部門有關設備之修護、保養及零配件或試片之修理、製造、加工等工作。 指生產部門、技術部門及運輸處有關生產作業技術層次不高,且不直接操作主要生產設備之工作,及非技術性之勞力工作。 指本公司於生產過程中所產生,經環境保護處認定為事業廢棄物之清除、處理等相關作業。
111年人數 4,372 2,849 500
111年占比 57% 37% 6%
 

協力廠商派遣在中鋼廠區工作之人員,均須依政府法令規定辦理保險並遵守中鋼訂定之各項安全衛生工作守則規定。若有違反則依規定罰款,得作為中鋼監督、輔導及改善協力廠商安全衛生之專用基金。評估是否引進新協力廠商時,廠商須填寫調查表並繳交相關證明資料如登記營業項目、以及是否通過ISO 45001及ISO 14001驗證等供查驗,確認該廠商為合法登記、依法納稅投保、財務健全之公司,並針對過去3年內是否無重大安衛環保事故等據實以告,以利權責單位進行分類、評估,並安排實地廠調查核。

中鋼設備處與服務供應商之合約協議內容亦均依法規辦理,並配合ISO 9001協力廠商管理辦法,除於評鑑新供應商以及於每3年定期實施重評作業時,確認該供應商於人權方面皆符合國家法規,無使用童工之情形或違反結社自由及集體協商之相關法規,督促協力廠商雇主提供其員工符合國家勞動法令之勞動條件,並於工事協力廠商日常績效考核表中特別針對勞動條件履行進行稽查。111年未發現具有使用童工風險、強迫或強制勞動、或違反勞動條件履行之違規事件。

中鋼設備處重要供應商定義為有簽訂長約、執行EPC項目並承諾與中鋼共同繁榮和發展的供應商。鋼鐵製造業與其重要供應商建立牢固的聯繫是一種常見的做法,為了達成品質和安全實踐方面的穩定性。因此,供應商篩選更側重於通過文件和現場審查評估,以最小化現有供應商的潛在 ESG 風險。

協力廠商評鑑與考核

依據「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作業、工事及環保協力廠商管理要點」,考評單位於契約屆滿前2~4個月,依據日常績效考評之資料及協力廠商之履約情形,作成「協力廠商年度績效考核表」(已涵蓋勞動條件、安衛環保等ESG精神之考評項目),經考評單位主管核定後,作為契約續約申請之相關文件。「協力廠商管理要點」亦規範合約執行單位考核協力廠商執行合約之優劣,除每月進行「日常績效考核」,並將其結果彙總至「年度績效考核表」,年度績效考核分數未達70分時,該廠商不得參與下一期契約之承攬。111年並無考核分數未達70分之廠商。

此外,為激勵協力廠商改善管理及修護品質,並彌補協力廠商於工作現場加派管理人員所增加之費用,依「中鋼作業、工事及環保協力廠商管理要點」規定按月針對「出入及交通管理、施工品質及人員管理、安衛環保、特殊表現」等四大項實施績效考核,並依考核成績給予0.5%~2%當月工程款之獎勵金,以獎勵廠商於施工品質及安衛環保之投入及付出。每季統計前3個月協力廠商之工安績效考核評分,依等第給獎,獎金為新臺幣3,000~10,000元;每年亦提供無傷害事故及無交通違規廠商獎勵金共50,000元以資鼓勵。

協力廠商考評項目

建立穩固夥伴關係

在夥伴關係的理念下,中鋼積極針對協力廠商的人力結構及勞動條件提出改善對策,以改善勞動條件、降低人員流動率,同時也能降低工安事故發生率,讓中鋼與協力廠商成為真正的長期夥伴關係。協力廠商每月接受評鑑時,施工品質及人員管理項目占總分之45%,當中明確訂定關於勞動條件履行的規範及罰則,每月報支付款前亦會要求協力廠商雇主提出員工投保證明。中鋼亦配合勞基法規定,針對最低基本工資之調整、超時工作之管控與給薪進行管理,要求協力廠商雇主提出員工薪給證明,並要求將超時工作之時數及給薪造冊列管,確保協力廠商依法並確實給薪。中鋼秉持照顧協力人員精神,使協力人員能安心工作、降低離職率,於每年年底召開協力契約外包審議會,確保中鋼協力契約底價計算基準優於勞基法最低基本工資給予。同時中鋼定期於每年7月進行勞動條件查核,主要透過文件審查確認協力廠商雇主於最低基本薪資、不休假獎金等之發放皆符合勞基法與中鋼相關規定,與現行規定相左之處需由協力廠商雇主提出說明,並由協力人員簽名確認。

出入及交通管理 施工品質及人員管理 安衛環保 特殊表現
8% 45% 35% 12%

 

安全衛生

中鋼協力廠商安全衛生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於72年成立,設備處於73年5月訂定「設備處協力廠商管理辦法-安全衛生實施要點」,並設有由安全衛生處、設備處專人組成的輔導小組協助安委會發揮功能,以利各項業務之推動及追蹤。安委會成員為機械、土木、鋼構、水電及耐火材料等廠商共99家,共同協助安委會推動相關事務,並確保協力人員生命安全與健康、增強人力素質結構、提升技術品質文化與建立工安文化。

設備處、電控處與安全衛生處每月定期參加安委會會議,加強協力人員工作安全衛生、交通安全、教育訓練等宣導,同時進行每月工安稽查重點實例分享,安委會亦可利用每月會議與中鋼代表進行重要事項溝通、協調。安委會不定期舉辦工安宣導會、各項聯誼活動(例:五一勞動節零災害健行自強活動)、職場健康管理宣導活動、勞檢處職災預防宣導活動等,定期安排新進人員教育訓練、每月工安巡檢、協力廠商年度健康檢查活動。協力廠商若違反中鋼各項安全衛生工作守則規定,罰款得作為中鋼監督、輔導及改善協力廠商安全衛生之專用基金,並由安委會依規定請領運用。

協力廠商安衛宣導會 每月召集告知安衛新知及公司要求
協力人員證件辦理之考核 協力人員參加工安訓練講習,並經辦證單位主管晤談(登錄於安全衛生處之系統)
安全關懷 每月定期進行 (登錄於安全衛生處之系統)
虛驚事件提報 以獎金方式鼓勵提報
落實推展本質安全 要求廠商所使用之施工架須符合CNS 4750,並加強查核,減少施工架相關災害
安全觀察 定期由各級主管巡視協力廠商施工工地且記錄備查(登錄於安全衛生處之系統)


巡檢及稽查

安全衛生處、設備處及電控處及各生產工場的維護單位皆時常對協力廠商進行巡檢及稽查,安全衛生日誌由設備處工安小組外聘巡檢員負責,針對轄區內被提報為高危害作業之工作進行巡查,檢視重點項目並拍照備查。另外,針對設備處監督管理之工事協力廠商,設備處制定「設備處協力廠商環安衛管理獎勵辦法」,並與電控處分別針對所屬協力廠商進行環安衛巡檢稽查。111年安全衛生處、中央機械維護及中央電氣維護處巡檢共計10,026次。

此外,亦針對協力廠商節能與環保進行管理,要求合理節約空調用電,在例行稽查時亦列為查核項目之一,藉由「消費者付費」,敦促協力廠商能節約用電。

年度 109 110 111
安全衛生 104 1,083 919
中央電氣維護 481註1 596註1 566註1
中央機械維護 6360註2 7,596註2 10,026

註1: 110、111年度稽查方向主要配合公司稽查有效性專案,強調事故後改善稽查及嚴重缺失有效防範稽查,水平展開至各工程案,與109年度高爐專案稽查相較,稽查頻率略微提升,稽查深度及稽查時間仍維持水平。

註2: 111年因推行工安精進方案,持續加強擴大稽查人力以加強稽查深度及廣度,故稽查次數較108、109年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