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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之特别股有优先获配股息之权利,每年可优先获配股票面额百分之十四之股息(即每股一‧四元),并可参与分配其它未分派之盈余,如某一年度盈余不足分派特别股股息时,上述应优先分派而未分派之特别股股息,累积于以后年度有盈余时,加以分派补足。特别股之投票权、被选举权及剩余财产分配权均与普通股相同,惟特别股无董监事选举权。特别股之其它权利义务与普通股相同。
股东如欲将本公司特别股转换为普通股,请持特别股现股,向本公司股务代理─大华证券公司股务代理部申请办理,自申请办理至换发完成约须二星期时间。

本公司年度结算如有盈余,于完纳税捐、弥补亏损及提列法定盈余公积后,应先按票面额百分之十四分派特别股股息,其余提拨百分之零点一五董事、监察人酬劳金及百分之八之员工红利,并按票面额百分之十四分派普通股红利;如尚有可分派之盈余,按各特别股及普通股股东持有股份比例再分派红利。但必要时,得经股东会决议,于分派特别股股息后,先酌提特别盈余公积或酌予保留盈余。如某一年度无盈余,或盈余不足分派特别股股息时,上述应优先分派而未分派之特别股股息,应累积于以后年度有盈余时,尽先补足之。 本公司企业生命期正值稳定成长阶段,前项股息及红利之分派,以分配现金不低于百分之七十五,分配股票不高于百分之二十五为原则,但为因应公司发展及营运资金之需求时,得酌予调降现金分配比例。

本公司近年之配股配息情形如下:

1.100年度,普通股拟配发1.01元现金股息,0.15元股票股利
 特别股拟配发1.25元现金股息,0.15元股票股利
2. 99年度,普99年度,普通股与特别股均配发1.99元现金股息,0.50元 股票股利通股与特别股均配发1.99元现金股息,0.50元股票股利
3. 98年度,普通股配发1.01元现金股息,0.33元股票股利
 特别股配发1.07元现金股息,0.33元股票股利
4. 97年度,普通股与特别股均配发1.30元现金股息,0.43元股票股利
5. 96年度,普通股与特别股均配发3.50元现金股息,0.30元股票股利
6. 95年度,普通股与特别股均配发2.78元现金股息,0.30元股票股利;
7. 94年度,普通股与特别股均配发3.75元现金股息,0.35元股票股利;
8. 93年度,普通股与特别股均配发3.9元现金股息,0.5元股票股利;
9. 92年度,普通股与特别股均配发3元现金股息,0.35元股票股利;
10. 91年度,普通股与特别股均配发1.4元现金股息,0.15元股票股利;
11. 90年度普通股配发0.8元现金股息与0.2元股票股利,特别股配发1.2元现金股息与0.2元股票股利;
12. 89年度,普通股与特别股均配发1.5元现金股息,0.3元股票股利;
13. 88年度,普通股与特别股均配发1.3元现金股息,0.2元股票股利;

101年股东会常会将于6月15日召开。

两税合一制实施后,本国个人股东获配本公司发放之股利及股息,均须并入个人综合所得税申报,且应以「股利净额」加计「股东可扣抵税额」之「股利总额」为申报所得金额,本公司亦将按规定于每年二月十日前寄发前一年度之股利凭单及扣(免)缴凭单给股东以申报所得税。100年度之股东可扣抵税率为11.52%(申报101年度个人综合所得税)。
截至100年12月底止,经济部持有本公司股份占实收股本20.00%。

本公司配合大股东经济部释股,计办理三次海外存托凭证发行作业(一单位存托凭证相当于二十股普通股)。 本公司另于100年8月以现金增资方式发行海外存托凭证,发行单位总数为38,183,400单位海外存托凭证(表彰763,668,000股普通股)。 截至101年3月31日止,存托凭证总发行额度为133,315,501单位(相当于2,666,310,271股普通股),流通余额为3,480,285单位(相当于69,605,971股普通股),占本公司实收股本之0.46% 。

本公司90年8月28日董事会通过实施第一次库藏股,预定于90年9月3日至11月2日期间,买回本公司普通股150,000,000股,买回价格为每股新台币8.4元至19元(惟当股价低于上述区间下限时,将继续执行买回公司股份),目的为转让予员工。 库藏股实际执行情形为,本公司于上述期间买回公司普通股150,000,000股,平均买回价格新台币12.7元,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比率1.65%,已于92年1月办理转让员工。 本公司94年12月20日董事会通过实施第二次库藏股,预定于95年12月21日至95年2月20日期间,买回本公司普通股200,000,000股,买回价格为每股新台币16.8元至37.9元(惟当股价低于上述区间下限时,将继续执行买回公司股份),目的为转让予员工。 库藏股实际执行情形为,本公司于上述期间买回公司普通股1,600,000股,平均买回价格新台币24.7元,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比率0.8%。 本公司97年10月7日临时董事会通过实施第三次库藏股,预计于97年10月8日至97年12月7日期间,买回本公司普通股300,000,000股,买回价格为每股新台币21.18元至52.67元(惟当股价低于上述区间下限时,将继续执行买回公司股份),目的为转让予员工。 库藏股实际执行情形为,本公司于上述期间买回公司普通股108,000,000股,平均买回价格新台币23.24元,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比率0.86%。

本公司100年年度财务报告主要内容为:营业收入新台币2403.76亿元,税前盈余新台币202.85亿元,税前每股盈余新台币1.42元。

按本公司100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查核之财务报告,本公司之自有资本比例68.40%、负债比例(负债/净值)46.21%、流动比例176.40%、每股净值19.13元。

100年度本公司发行无担保公司债,面额为197亿元。截至目前为止本公司已发行18期公司债,共计发行1,281亿元,经部份偿还后,至100年12月底发行余额为493亿元。

累计至100年12月31日,本公司钢品销售量外销比例30.45% ,主要外销地区如下:
香港(含大陆 )
29.3%
日本 
25.3%
东南亚

28.3%

其他
17.1%
合计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