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财与检测技术处化学试验组

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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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 1

申请材料测试或技术服务,请直接洽本公司技术部门智财与检测技术处化学试验组电话:(07)8021111 EXT2302
联络人:林育萱
传真:(07)8051024
E-Mail:t430s@mail.csc.com.tw
地址: 高雄市小港区81233中钢路1号化学室试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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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 2

请填写附表「中国钢铁公司智财与检测技术处化验申请单」(附文件下载表格),随附相关文件邮寄、传真或送交化学试验组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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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 3

本公司收件后,依收费标准估价,以电话通知或传真给申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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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 4

申请单位若同意报价,经双方确认后,则立即安排进行材料测试或技术服务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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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 5

测试或技术服务完成后,化学试验组联系人通知申请单位缴费,于本公司财务处出纳组收费后,由化学试验组寄发报告及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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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 6

申请单位接到测试报告后,如对测试结果有任何疑问,请在三个月内以书面传真给化学试验组联系人,本公司将立即处理并回复。

重要注意事项

填写说明:

1. 试样名称以中文为止,如有必要时可加注英文。

2. 测试项目说明,请书写清楚。材质之可能规格请提供,以提高服务效率。

3. 同一申请案件有两个以上样品,委托顾客应于样品上明显编号区别标示。

4. 碳钢、低合金钢、高合金钢及煤焦等有申请TAF认证,如须出具TAF认可标志,申请单请注明。

5. 顾客如需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传输测试结果时,顾客需提供书面文件,且须由本组执行该项测试之技术负责人同意,始可进行。测试结果仍以邮寄之试验报告为准。

注意事项:

1. 试验结果仅对收到之样品负责。

2. 每件委托出具报告乙份,第二份起每份酌收100元。

3. 试验报告所记载事项,不得对外作为商业推销及法律诉讼用途 。

4. 试验报告非经中钢公司化学试验组书面许可不得摘录或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