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核单位职掌

1. 评估并协助改善本公司及子公司各项内部控制系统的设计及运作。

2. 评估本公司各种计划、组织及督导程序是否能有效达成公司目标。

3. 查核各级主管是否订定作业标准以衡量人力、设备、材料等资源使用的经济性及有效性,对低效率人员、低使用率设备及材料是否分析原因、实行改善措施。

4. 查核财务信息与作业信息的正确性和完整性,并查核信息的维护、控制是否正确,信息的报导是否及时、有效。

5. 查核各级主管能否实行妥善措施确保资产安全,使免于遭损毁、侵占、挪用、纪录遭篡改,造成损失(含:窃损、火损以及不当或非法行为所引发之损失)。

6. 查核财物盘点程序是否确实,并抽验以证实资产之存在。

7. 评估各单位所制定的办法及作业程序是否适当(不违反法令、规章),各权责主管是否切实督导,以防违规行为发生及作适当处置。

8. 查核公司政策、规章是否被遵循。

9. 揭露内部违反规定的行为。

10. 复核本公司各单位及子公司之自行评估报告。

11. 其他上级交办事项。

12. 以上事项之施行视实际人力以风险评估决定其优先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