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三個月須召開一次勞資會議,本公司重視勞資關係,每月均舉行勞資會議,全年共召開12次,以促進勞資合作、提高工作效率。另為加強各廠(處)(含直屬部門之二級單位)內部意見交流、發掘問題,依據各廠(處)溝通座談會實施要點,各廠(處)每2~3個月安排與單位內同仁進行溝通座談會,匯集眾人智慧,共謀合理解決之道,以凝聚從業人員向心力。111年各廠(處)溝通座談會開會次數共計212場次(約3,938人次)。
中鋼極重視勞資關係,為維持勞資雙方溝通管道順暢,規範公平、合理的勞動條件,使勞資雙方有所遵循,發展穩定和諧之勞資關係,中鋼與中鋼公司企業工會於86年2月14日首次簽訂團體協約,每3年進行團體協約協商,適用對象為全體工會會員(涵蓋具入會資格之全職人員100%),為勞資和諧及處理勞資事務奠定里程碑;也因協約內容充實,諸多條約及觀念超越當時法令之規定,因此成為日後各工會訂定團體協約之範本。
108年8月15日第5次團體協約,內容增加優於法令之勞動權益,包含主婚假、婚假及產檢假都各增加1天,以兼顧老、中、青會員不同需求,同時也呼應政府鼓勵生育政策),期望雙方可以在穩固勞資關係的基礎下,共同營造友善和諧的工作環境,提升事業競爭力。
企業內健全的工會可代表員工表達觀點與提出建議,以爭取合理的工作環境、權益與發展,對於協助企業經營平衡發展,擴大企業在社會參與上的層面與深度,都助益匪淺。
中鋼公司企業工會成立於69年12月30日,以「發展生產事業、促進會員團結、保障會員權益、改善會員生活、增進會員知能」為宗旨,本會由各部門二級正副主管以下之員工所組成,迄今已成立屆滿40週年,目前為全國最大的「單一廠場」工會之一,也是第一個實現工會民主,以開放的態度面對會員的訴求,率工會之先推動勞工會員直選理事長,壯大工會談判實力,為勞工爭取最大福利的企業工會。
依工會法及工會章程規定,理事長選舉每4年舉辦1次,第十四屆理事長暨會員代表選舉已於110年11月17辦理完成,總計有8,399名會員前往投票,投票率達90.55%,由現任理事長陳春生連任成功,獲得6,907票,佔總投票數之82.24%,獲得過半數會員的肯定,也打破中鋼企業工會理事長選舉有史以來最高得票數紀錄,工會需要倚賴會員熱心參與及支持,才能凝聚力量,未來工會將以創新思維來服務會員與面對新的挑戰,讓會員以身為中鋼員工為榮,得以安心;擁有中鋼公司企業工會的會員身分,得以立命。
中鋼恪遵全球各營運據點所在地法規,支持並遵循《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聯合國全球盟約》,以及國際勞工組織《工作中的基本原則與權利宣言》等國際人權公約所揭櫫之原則與精神,有尊嚴地對待及尊重現職員工及協力廠商人員,杜絕任何侵犯及違反人權之行為。本公司訂有協力廠商安全衛生管理要點、協力廠商環境保護管理等規定,目的均在確保協力廠商員工能有安全與健康之工作環境。
本公司人權政策自108年起簽奉核定公告於公司網站,適用於所屬各級單位,並持續提升與改善人權相關議題之管理,特別重視議題如下:
111年進行全公司「人權盡職調查」,依據調查結果提出改善措施,以期減少人權風險發生的可能性。
重視議題 | 調查對象 | 預防及減緩措施 | 111年調查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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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絕不法歧視以確保工作機會均等 | 本公司從業人員 | 提供面試相關訓練予參加面試考官,並強調禁止不法歧視及就業服務法相關法令規定。 | 年度內未有接獲內、外部申訴或政府裁罰案件。 |
禁用童工 | 應徵人員於報名階段即提供身分資料比對,並於面試、報到階段再次進行比對。 | 年度內未有接獲內、外部申訴或政府裁罰案件。 | |
禁止強迫勞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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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內未有接獲內、外部申訴或政府裁罰案件。 | |
提供安全與健康之工作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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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遭高雄市勞動檢查處處分計36萬元 |
因將「人」視為公司重要資產,為提供從業人員友善職場環境與落實人權保障,嚴格遵守國內外勞動及人權的規範,公平對待與尊重所有員工,除依照政府勞動相關法令制定勞動條件並依照就業服務法令提供平等就業機會予所有求職者外,另訂定相關規定,如設有「獎懲評議委員會」,當員工受到公司重大獎懲時辦理評議;並訂有「工作場所及一般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並於110年9月17日進行修正,參酌高雄市社會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納入調查小組及外部專家機制,修正相關條文,力求公平公正,另透過電子公文方式向全體同仁進行宣導及防範,並請各單位將禁止性騷擾之書面聲明及防治貼紙,於單位適當場所張貼,提供免於性騷擾之工作與服務環境,禁絕性騷擾事件之發生;設有申訴管道以保障員工人權,提供員工在合法權益遭受侵害或不當處置且無法合理解決時之用,本公司申訴制度及性騷擾申訴相關規章、申訴書等均於公司內部網站可隨時瀏覽、取得,另於新進人員訓練時亦向同仁進行性騷擾防治宣導,可透過下列管道反映意見:
申訴制度/申訴專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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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鋼公司企業工會 | 會員同仁可依訴求事項提案送工會依適當之管道處理。 |
廠(處)定期溝通會議 | 關於福利及權益事項、單位內各種應改進事項。 |
勞資會議 | 關於改善工作條件、增進福利措施、提高工作效率、協調勞資關係、促進勞資合作事項。 |
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 | 關於安全、衛生、環保等事項。 |
職工福利委員會 | 關於同仁之福利事項。 |
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 | 關於退休準備金存儲、運用、管理等事項。 |
性騷擾申訴處理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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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核室於111年未受理中鋼員工之人權申訴案件;另關於協力廠商申訴案件共計11件,惟皆無與人權相關。
供應商行爲準則内對人權的要求包括供應商應確保製造的產品中所使用的礦產並無直接或間接資助暴力、侵犯人權或犯罪的個人或團體;勞工人權、自由就業、禁用童工、工作時間不應超過當地法律規定的最大限度、人道待遇與反歧視…等等。
此外,各廠(處)亦每2~3個月安排與單位內同仁進行溝通座談會,並邀工會代表一同與會,會議討論事項亦納入追蹤。所有新進人員於新進人員訓練中皆接受人權相關訓練,資深員工亦全數皆曾接受人權相關訓練, 111年本公司人權相關訓練(包含反騷擾、反歧視等內容)時數1,539小時,計487513人次受訓;另有辦理相關溝通及宣導會議,計有10,586小時。